学院文印室开展服务工作的通知
| 各系部、处室: 为了加强学院公务使用文字材料印刷、复印的管理工作,本着“厉行节约、方便工作、提高效率”的原则,根据院长办公会议决定,学院已建立小型文印室,由学院办公室管理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学院小型文印室,对各系部、处室(不对个人)所复印和打印的公务使用文字材料(电子版)提供免费(试行)服务,学院办公室只做相关登记。 二、学院小型文印室工作运行后,各系部、处室的公务使用文字材料,原则上不允许在学院印刷厂及其他地方进行复印和打印;若某些公务使用文字材料的印刷工作学院小型文印室不能承担的,相关部门事前要以请示报告卡(写清事由、数量、大约费用)的形式,报学院办公室登记核查,并由办公室请示分管院领导批准后,方可办理;凡未经登记和审批私自在外复印和打印的公务使用文字材料费用,学院一律不予以报销。 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实行。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七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