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各系部、处室:
为使学院值班工作进一步合理、规范,更好地为学院管理年服务,经学院领导研究,对我院值班制度规定如下。
一、内容:
1、院领导总代班,一周一换。
2、院值班实行2人值班制,一天一换,科级以上干部轮流值班。
3、保卫处、卫生所、电工人员均安排值班人员。
4、司机值班为所有司机(院长、书记小车司机除外),值班公用车固定为晋A.07888。
5、值班实行签到制,当天值班所有人员由值班负责人负责考核签到,签到时间日常为晚上8点,节假日、星期六、日为上午10点,晚上8点,签到地点在院值班室(原办公楼一层),必须由本人签到,不允许代签,值班人员签到表由值班负责人交院办公室,院办公室以此为依据做值班补助。签到表由院办公室统一印刷。
6、当天值班人员因事不能到位,须向院总代班请假,并向院值班负责人履行请假手续。
7、值班日期若为法定节假日或星期六、日,值班费按每天20元计算,除此之外,值班费每天10元。
8、当天值班的所有人员,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,保持联络畅通(院值班电话为:7978491)。
9、值班时间日常为每天下午下班后到第二天8:00;法定节假日、星期六、日为全天。
10、对无故不到岗的值班人员或代签人员,除扣除当天值班费外,还将参照学院规章管理制度考勤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于处分;出现代签情况要对院值班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,并公示。
二、要求:
1、院值班负责人负责做好详细记录和交接班工作。值班人员要检查学生晚自习,掌握各班学生情况,班主任到岗情况,学生就寝状况,学生公寓等地安全用电情况,处理好突发事件,并做好记录。会同保卫部门做好校园、学生安全工作。
2、所有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住校值班,坚持岗位,尽职尽责,完成好值班工作任务。
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行。
二○○六年二月二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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